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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茶山小产权房转让信息 却有只剩40多年产权的一手房

近来,温州“土地证续期需缴数三分之一房价”的事件持续发酵,民众关注热度居高不下,很多人开始关注自家房屋的土地证。那么东莞情况如何?房掌柜从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东莞暂时没有遇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业内表示东莞商住地均是按照70年的产权出让。

但还有一把悬在不少东莞购房者心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上世纪90年代东莞开发商“跑马圈地”,其中部分土地近年才开发,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已经只剩下50多年,甚至40多年,让不少购房者纠结,“一手房的价格,却买到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期限。”

东莞暂无商住楼产权到期事件

近日,有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可能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舆论瞬时一片哗然。尽管温州市国土局事后表示,“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的说法是误读,但舆论持续发酵,早已发生的青岛阿里山小区“撞限房”和深圳、新疆克拉玛依、四川南充产权到期事件也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房子关乎千家万户,产权到期该怎么办,续期到底要不要收费,又是什么标准?首先来了解下要续的到底是什么。

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这里的产权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根据1990年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房掌柜从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东莞暂时没有遇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东莞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骏良等多位资深业内人士也表示东莞未有此类事件发生。

陈骏良表示,东莞商品房市场是从1991年起步的,土地出让均以《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的最高年限为准,商住地均为70年,商业用地则为40年,东莞楼市发展20多年,目前还未发生过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

东莞那些只剩下40多年产权的一手房

虽然东莞的商住地土地使用权都有70年之久,但东莞却存在很大一批只剩50多年,甚至40多年产权的一手商品房。近期在广州工作的江先生就碰到了烦心事,本来他看中了麻涌一个近期将开盘的一手新盘—万科珠江东岸,却被销售告知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只到2062年,只剩下46年,再扣掉交楼的时间,江先生觉得在这个情况下买并不太划算,“一手房的价格,却买到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期限,还是去广州看看好了。”

这在东莞楼市并不是孤例,类似的事件屡见报端,2013年有媒体报道,樟木头大道边上一楼盘产权仅50年,在未知此实情的情况下,有购房者交了定金和首付款,才知道这一事实,深感被骗的购房者要求退房,却在退还定金的问题上和开发商引发了法律纠纷。

为什么东莞会有这么多产权不够70年的一手楼盘?业内人士表示,东莞商品房市场从90年代初期开始发展,1993年左右是东莞开发商的“圈地”时期,大量的土地以协议的方式出让,每个镇区都有大量的地块被“卖出”。由于当时很多开发商没有足够的财力、能力或者考虑到市场还不成熟,很多土地被延后开发,甚至有不少地块在近期才开发。

据东莞官方统计,自1992年到2000年,东莞市区就批出上万亩住宅、商铺等经营性房地产项目,有1/3的面积都在“晒太阳”。虽然随后的十多年里,东莞政府对土地的出让和拍买量严格控制,并对长期闲置地块出台了惩罚措施,很多地块都被罚以巨款,李嘉诚旗下的东莞豪宅项目-海逸豪庭甚至被征收7915万元的高额土地闲置费。但是目前东莞市场上还是存在一些“老地块”,造成现有部分商品房产权年限时间较短。

陈骏良表示,截至目前,90年代东莞开发商囤积的地块已经差不多开发完,“要么就是已经在开发阶段,要么就是一些大型地块处于后期开发状态。”

房掌柜在东莞房管局网站上对近期获得预售证和有成交数据的楼盘进行查询,发现目前在售或待售的不少楼盘产权已不到50年,如清溪华桂园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4年,还剩下48年;常平金碧花园、大岭山新世纪领居、樟木头汇景香樟公馆、道滘君汇半岛花园、茶山美丽湾畔花园、厚街镇花香十二院等楼盘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则是截止2063年,仅剩下47年。

根据规定,已确权登记宗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时间与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应保持一致,即楼盘的购房合同必须标明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购房者在买房时请一定要对购房合同仔细审查。

参照中央政策执行东莞具体细则未落地

就70年产权到期后将作何处理的问题?日前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做客《广东民声热线》时亦透露,广东短期内将不会遇到产权到期的问题,具体如何处理还要等中央的政策规定。“居住用地将会很稳妥地考虑产权人的长期产权问题。”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俊祥表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广东绝大部分住宅目前的实际使用时间都是20至30年,距离70年最高年限起码还有三四十年时间。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涂高坤则表示,土地如何续期,是中央政府一个权限,“所以我们现在正在等待中央制定政策,我们只是执行中央政策,应该讲广东目前这个情况还不用特别担忧,除了深圳可能提前到期外,其它地方还没有这个问题”。

目前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未有定论,《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可自动续期,但到底是“有偿”还是“无偿”并无定论。而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就这一问题,房掌柜电话采访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其给出的回复是,“70年产权到期后视具体情况要么补交土地出让金,要么政府给予收回。目前还是参照全国的条例,具体的细则东莞仍未出台。”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还透露,剩余40-50年产权的商用地若出现产权到期问题,也将参照同样方式进行处理。

陈骏良则表示东莞市民现在不需要太过着急,东莞还没有土地产权到期的案例,可以等待官方政策的出台。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深圳和香港的做法

东莞土地产权到期问题的应对政策目前还处在真空状态,房地产业内对这个也非常关注。有业内人士认为,比较成熟的作法是参考深圳,最好的作法则是参考香港。

2004年,深圳市发布《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明确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其中一种延长方式就是补交地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国家规定的最长土地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的剩余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内,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

罗湖的国际商业大厦和福田的长城大厦均依此补缴续期,长城大厦一套80平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从50年延长到了70年,补缴金额为44940元,平均每平米补缴了557元。照此计算,深圳住宅续期补缴的金额大概是房价的万分之五。

但2004年的这一续期规定是针对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行政划拨性质房地产,及原行政划拨用地补交地价后转为出让用地但原年期未重新调整而土地使用年期已届满的房地产,对出让用地则没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