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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小产权学位房,东莞多个镇街发布春季公办学位招生公告

户籍生插班招生工作启动

虎门、塘厦、沙田、清溪、麻涌

等镇街发布招生公告

家长可以咨询所在镇街教育管理中心

咨询户籍生插班招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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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

根据东莞市相关招生政策及《虎门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虎门镇部分公办学校秋季学期因学生已被录取而没注册就读产生富余学位,故开展2023年春季虎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生招生工作。

一、申请对象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入户虎门的适龄儿童少年(现就读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及已在虎门镇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1)虎门镇户籍(户口登记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小学各年级转学插班生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

(3)初中各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

三、申请时间

2022年12月27日10:00——2022年12月31日17:30

四、准备资料(所有资料需上传照片)

(1)学生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白色底色);

(2)户口簿,分别为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及学生本人的一页;

(3)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就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

(4)业主为学生父或母的房产证,无自有产权房产则提供父或母的东莞市近一年单位参保的社保参保证明及该购买社保单位地址证明。

五、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

网址:

https://ding.cjfx.cn/f/nf0xrhlr

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资料照片至申请系统。

(二)资料审核

申请提交后,申请资料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取消转学插班入学申请资格。

(三)录取结果

审核通过后,将在2023年1月14日电话通知录取结果。学生凭户口簿、学籍信息表等按学校要求前往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若不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六、录取办法

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提交资料,资料审核通过,由虎门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富余的公办学校。若申请人数多于富余学位数,按申请人入户虎门的户口簿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没获安排的申请人留待2023年秋季招生申请、安排。咨询电话:0769-85020892。

附件:2023年春季虎门镇公办学校各年级招生计划表

虎门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塘厦

一、受理对象

1.已在本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塘厦户籍适龄学生。

2.在外市外镇就读的有正常学籍的塘厦户籍适龄学生(满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

3.原在民办学校通过购买学位安排的非户籍适龄学生(包括积分入学、企业人才子女等)。

4.同一监护人亲生子女,但安排到不同学校(小学阶段)就读的塘厦户籍(或购买学位)适龄学生。

5.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

其中六年级的塘厦户籍学生入户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其他年级的塘厦户籍学生入户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

根据有关毕业班学籍转移限制规定,现进行如下说明:

1.外镇外市毕业班学生不转入。

2.原购买学位学生(毕业班不转学,继续购买到该学段毕业)。

3.已在本镇民办学校就读的新增入户塘厦户籍(2022年9月1日之后入户)六年级学生不转学,继续在原学校自费读完第二学期,直接在2023年4月报读公办初中。

二、受理时间及办法

(一)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8日

扫描本通知文末登记二维码,进行网上预登记及填报志愿。(2022年8月31日之前入户塘厦户籍的六年级学生不需要网上预报名,直接递交纸质材料。)

(二)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5日

已在本镇民办学校就读的户籍生、购买学位的非户籍学生,将转学申请表及相关纸质材料(1份)递交到现在所就读的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汇总上报到教育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统筹安排。

(三)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31日

优待政策、外镇外市就读的户籍学生、2022年8月31日之前入户塘厦的在本镇民办学校就读六年级户籍学生,将转学申请表及相关纸质材料(1份)递交到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基教组(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一楼105,咨询电话:82035116)。

三、受理材料

1.户口簿、出生证、原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2023年春季学期公办学校入学申请表》。

2.居住证明:

(1)监护人有不动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以及监护人《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在线查档”下载)。

(2)租住房屋的,可提供租赁合同(包括现居住楼盘管理处开具的租住证明、或微信小程序“粤居码”-“个人中心”-“我的粤居码”截图。

(3)自建住房的(无不动产权证),提供买卖合同或购地收据等证明或“粤居码”截图。

3.同一监护人亲生子女在不同学校就读的须提供两名子女所就读学校的《学籍信息表》;符合优待证政策的须相关证明。

以上资料须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四、安排原则

(一)小学: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剩余的公办学校。

1.家庭户、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不动产(住宅)的学生,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学校解决。如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调剂到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2.集体户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学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居住(租房)地址与各学区公办学校剩余学位等情况统筹安排。

3.原在民办学校通过购买学位安排的非户籍学生(含积分入学、企业人才等),统一安排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解决。

4.原在民办学校已购买学位的学生,如没有申请转学,2023年春季学期继续在原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解决。

(二)初中:

1.初一年级:家庭户、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不动产(住宅)的学生,安排在学区内学校解决;集体户及其他符合招生政策学生,采用抽签的方式按户籍生学位比例派位到两所初中。

2.初二年级:全部安排在塘厦第二初级中学解决。

3.初三年级:初三年级新入户塘厦但未购买学位的学生,向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在原学校通过购买学位解决(服务收费项目除外)。

五、招生计划

六、咨询电话

沙田

一、申请条件

若您的孩子已是“沙田镇户籍”适龄儿童,且需要在2023年春季(春节后开学的学期)入读沙田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请按以下要求申请。

二、申请时间

2022年12月19——30日的工作日(逾期需等2023年上半年再申请,具体时间待定)。

三、申请地点

沙田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一区2号窗口(港口大道沙田段660号)

四、提交材料

1.父母和孩子的户口本;若孩子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分开,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生证”);

2.清晰的居住地证明材料【自有房产的家庭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租房居住的家庭提供已租住3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已核查”的莞e申报截图(需要有清晰的租住地址、租住时间、学生家长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主要信息)】;

3.东莞市外就读的学生,提交学籍信息卡。

五、注意事项

1.请提前准备以上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每位学生提交一份资料。

2.毕业班(小学六年级和初三)第二学期不能申请插班入读;

3.公办小学的学位申请安排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公办小学学位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4.请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莞家政务”预约到沙田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办理,预约名额每天40个。

5.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请参照沙田镇政务服务中心防控措施执行。

6.若有疑问,可咨询沙田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8861236。

清溪

一、申请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的清溪户籍学生。

注意:已提交过申请,仍未安排公办学位的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已有存档,不需要重新申请。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3日(逾期不受理)

家长只需提交成功一次即可

不必重复登记

二、线下提交资料

时间:2022年12月24日-25日

地点:所属学区学校保安室(学区划分见文末附表)

提交资料(均交复印件):

1.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本;

2.学生出生证;

3.(以下资料三选一)家长名下的房产证,家长名下的营业执照,家长工作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

申请资料统一用文件袋装好,封面备注“学生姓名+申请年级+联系电话”

三、录取结果:网上登记结束后,教育管理中心审核申请资料并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录取,1月13日前将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其他说明

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公告由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738904

麻涌

为做好2023年麻涌镇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户籍生插班报名工作,结合麻涌镇实际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入学和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以学生户籍地址所属村(社区)为依据划分小学学区。适龄户籍初中生统一在麻涌镇古梅第一中学报名。

一、招生对象:

麻涌镇户籍的各年级适龄中小学生(不含六年级和初三级);

二、招生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下午5点;

地点:各公办中小学校;

三、报名材料:

1.户口本(卡)原件、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仅限小学);

3.学籍卡或学籍号。

目前在东莞市内就读学生可提供学籍号,在东莞市外就读学生需提供学籍卡。

请各位家长在春季插班生招生时间范围内携带报名材料到所属学区登记,错过本次报名时间的,可在秋季招生时继续报名。

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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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发布综合,东莞时报、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

编辑:陈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