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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柳青街道小产权房,临沂兰山区这些片区有大变化

这些片区启动征收!

一起来看!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0〕54号

为保障临沂市兰山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商家庄社区、前寨社区,义堂镇中部,东至规划路,西至戈九路,南至创新路,北至创业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商家庄社区、前寨社区。

用途:工业仓储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小坞埠湖村、堰东村,义堂镇南部,东至人民路,西至中央大街,南至振兴路,北至创新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小坞埠湖村、堰东村。

用途:工业仓储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义堂镇东部,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姜家岭村,义堂镇东部,东至临西九路,西至临西十路,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义堂镇乾沂庄村、姜家岭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戴城子村、陈城子村,柳青街道东北部,东至温凉河路,西至沭河路,南至南昌路,北至西安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鄅古城村、戴城子村、陈城子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岳家坞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柳青河,西至沭河路,南至西安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岳家坞村。

用途:公共设施。

地块7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东曲沂村,柳青街道南部,东至大青山路,西至马陵山路,南至卧虎山路,北至北京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东曲沂村。

用途:教育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后小寺村、前小寺村,柳青街道东部,东至白马河路,西至温凉河路,南至太原路,北至兰州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青街道后小寺村、前小寺村。

用途:教育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小里庄村,柳青街道北部,东至蒙河路,西至大青山路,南至太原路,北至长春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兰山区柳青街道金城社区、小里庄村。

用途:商住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临沂市中通快递、圆通快递、如意社区还建,古城社区还建,奥体中心,卧虎山路幼儿园,沂河实验中学,上海世贸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用途为工业仓储,住宅,公共设施,教育,商住,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9日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兰山区义堂镇人民政府,柳青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兰山区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荣庆;

联系电话:0539-8051828。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临征启公告〔2020〕55号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东至西张官庄社区水田、农村道路,西至西张官庄社区水田、农村道路,南至西张官庄社区水田、农村道路、沟渠,北至西张官庄社区水田、农村道路、沟渠。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西张官庄社区。

用途: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项目临沂市体校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为公共服务设施,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4日由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卞德鹏;

联系电话:8081502。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新闻链接

近日,临沂奥体中心用地规划许可公示发布。

建设单位:临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项目内容: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游泳跳水馆

根据此前信息,奥体中心项目位于西安路以北,兰州路以南,沭河路以西,孝河路以东。以柳青河为界,以东为东区,以西为西区。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得其中一个标段。

资料图片

一标段:投资额约24.8亿元,其中体育场(西区)地上5层,建筑面积约121281平方米,投资额约84000万元。体育馆(东区)地上5层,建筑面积约121407.95平方米,投资额约84000万元;全民健身中心(东区)地上21层,建筑面积约140446.12平方米,投资额约65000万元;文化中心(西区)地上6层,建筑面积约42773.00平方米,投资额约15000万元。

二标段:投资额约10亿元,其中游泳跳水馆(东区)地上4层,建筑面积约47436.02平方米,投资额约37000万元,绿化景观工程投资额约63000万元。

奥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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