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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什么时候变大产权?可能产权期限更值得我们关注

不管最终的结论如何,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这就是一件大好事。因为,只有关注、思考、争论、不同群体发声不同观点,才能让事情本事得到改变、改进,向好的方向去发展。但是,个人认为,在房价这么高的当下,对于老百姓买房来说,可能产权期限,比预售制更需要获得更多的关注和思考。

先举一个例子,可能未必恰当。当我们买一件商品时,是获得了商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其中很重要的是使用时间。比如:我们如果买了一箱牛奶,有保质期。保质期是从牛奶的生产时间开始计算。我们买牛奶时,上面需要明确地标注出厂日期。比如:我们买了一辆车或者家电,假如三包是三年,那么是以消费者购买时间开始计算。不管他们生产日期或者出厂日期或者新品发布日期是那天,都是以消费者买入时间开始计算的。这个是非常合理的,因为消费者购买了商品,买入时才能使用。如果,我们买牛奶,商家告诉我们,使用期限是从母牛出生日开始计算的。或者,我们买辆汽车,出现质量问题了,汽车生产厂商说,汽车的质保期限是从铁矿石开始炼钢的时候计算的。这会怎么样?毫无疑问消费者的权益就乱套了。

可能您会觉着上面的例子很扯,现实情况是不存在的。但是,房子作为商品的一种。并且是对老百姓关系最大,权重最高的商品,他恰恰就是这种情况。都知道,商品房是70年产权。但是,可能有不少人不知道,70年产权是指的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而这个是以房地产开发商获得土地时开始计算。过去几十年的房价上涨,开发商囤地倒卖是常态。很多房子消费者购买可能是这样的情况:

开发商取得土地,wu地tun地,以及各种合理的理由或者出于商业考虑(比如:等周边配套,等房价上涨,等地铁开通等),过了十来年开始开发。然后销售,购房者买到房产,房本上面有建成年代。而建成年代和土地使用时间,可能差几年,可能差十几二十年。而都知道,决定房价的核心就是位置,就是所在位置的土地价值。一套房子,土地价格至少占了八成,而决定房子80%的价格的土地使用期限可能缩水20%,相当于总房价的16%左右,这是非常厉害的。

预售制的利弊现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因为它的存在确实引起了一些列的问题。它的改进可能让很多问题就失去了存在的土壤,所以,我们思考是不是该做出改变。是不是现在就应该改变。

而产权期限的问题,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捂地、囤地、70年产权实际对于购房者来说大幅缩水...........。预售制引起的关注和讨论是因为出了问题,产权期限是因为商品房发展至今还不到70年,并且过去房地产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的进程很快,导致房龄30年以上的就是老破小,就拆迁、房改......。但是,在发展初期,过去的情况是,80年代的房子一般位置不错,楼层不高,城镇化土地升值了,拆迁分房分钱,都高兴。但是,房地产的新常态,现在的住宅动不动就20多层,层间距又很近。不存在土地升值,拆迁的事了,老房变新房,小房变大房,拆二代堪比富二代,不复存在。

可能会存在的,等二三十年后,一些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到期。这代人凑齐了首付,还了二十来年的按揭,刚还完,退休了,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我们都可以想象一些,自己所在的小区,现在可能二三十层的楼高,楼与楼比肩而邻,以后会不会存在拆迁的可能,有没有拆迁的价值。如果过了二三十年,房子破了、旧了,如果按照所谓的楼面价格让土地使用权得到延续,会是怎么样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