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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农村小产权房政策(泰州地区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落地兴化)

恒泰锌业是一家从事氧化锌及锌锭加工、销售的小微企业,企业占地10亩,其中集体土地5亩。受疫情影响,企业资金链收紧,希望得到银行信贷支持。得知企业面临的困境后,在人民银行兴化市支行、兴化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指导和推动下,常熟农商行兴化支行主动上门宣传信贷政策,简化审贷流程,成功向恒泰锌业投放贷款500万元。

“这是首次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方式,无附加担保,并将贷款利率降至4.65%,与同期同质同档的国有土地抵押贷款持平,支持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常熟农商行兴化支行副行长朱思斌表示,该笔贷款的投放,标志着泰州地区首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成功落地兴化。

据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以产权清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财产,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人民银行兴化市支行行长凌彤介绍,该市通过出台《兴化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兴化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确立了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同等入市等基本原则,建立了人民银行、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人民法院与商业银行等五方沟通协调机制,从抵押登记、贷款管理、风险控制和纠纷处理等多个角度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进行全流程管理,并建立监测评估制度,确保放贷过程规范、有序、快速推进,为县域中小银行机构探索新型担保模式、盘活农村产权资本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做出有益探索。

下一步,人民银行兴化市支行将完善扶持政策、明确主办行机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投放、收回、使用权转让、风险补偿等“闭环”机制,进一步做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规模。

通讯员陆国锦李俊

编辑:王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