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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汤泉小产权房,最新!江宁、雨花台、浦口3区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出炉!

江北新区、栖霞区、高淳区

公布了今年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江宁区、雨花台区、浦口区的也来啦!

小布给你划重点

江宁区

小学招生

招生对象

东山地区公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5月1日至13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4日-20日),届时请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zsbm.jnjy.net.cn),施教区内户籍儿童于5月12日至13日凭预约号到所属小学现场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5月19日至20日凭预约号到指定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各街道适龄儿童于5月12日至13日直接到所属小学报名、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5月19日至20日带材料直接到各街道小学现场进行审核、报名。

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各校的报名登记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4日,具体时间详见相关学校招生公告。

初中招生

东山地区公办初中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4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6日至7日)。

各街道小学毕业生在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3日至4日直接到所属初级中学报名、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7日至8日直接带材料到各街道初级中学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本区内户籍的学生如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需求,务必于6月10日至11日到就读小学领取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表。学生领取志愿表后,在江宁区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学校。

此外,备受关注的部分公办小学、初中施教区也已确定(见下图)

雨花台区

【招生对象】

1.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2.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招生办法】

(滑动看全文)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1)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2)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

(3)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4)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户家庭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拆迁户家庭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3)拆迁户家庭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报名前将孩子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3.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1)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对购买二手房的住户,每户只能在施教区内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公办小学招生】

1.施教区内学生免试入学

所有公办小学招生,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2.热点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区域空余学额电脑派位

在去年实施电脑派位的基础上,增加电脑派位计划。届时将在本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派定学位。组织电脑派位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市招办统一组织下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实施。

参与电脑派位的热点学校(小行小学、雨花外国语花神庙分校、共青团路小学)及多校划片试点学校(西善桥小学、梅山第二小学、实验小学善水湾分校)的学额将于5月25日前在“雨花台区教育局”网站公示。我区符合学区条件的小学新生可于6月3日—4日在施教区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电脑派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按派位计划录取;申请电脑派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时,按申请人数全额录取。

市招办统一组织,全市统一时间(6月23日),统一程序,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热点学校及多校划片试点学校电脑派位招生工作。

3.特殊儿童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或进入秦淮区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严格做到“零拒绝”。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民办小学招生】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南京市民办实验学校小学部、南京市民办力行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滑动看全文)

(一)对符合“五证”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至2018年5月31日止)的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南京市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满一年的营业执照;

4.独生子女证;

5.预防接种证。

(二)不符合“五证”条件但符合在我区暂(居)住满五年(含)以上,且子女在我区读满三年幼儿园的(简称“5+3”),将优先予以登记,区教育局将视空余学额情况尽力接纳。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暂(居)住满五年(至2018年5月31日止)的暂(居)住证;

3.随迁子女在我区读满三年幼儿园的凭证(幼儿《成长记录册》);

4.预防接种证。

(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或自主选择民办学校入学。

随迁子女父母持“五证”及“5+3”材料在报名登记时,需填写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居住证登记信息委托查询书》(宁教规划〔2016〕12号)。区教育局将所登记的随迁子女父母暂(居)住证信息统一送公安部门查实,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取消该生学位。

【照顾对象及申请办法】

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主要指符合《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号)文件要求的A、B、C类人才子女);经雨花台区相关部门认定,对雨花台区社会经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

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符合人才安居办法A、B、C类人才的子女申请入学需登录人才安居网站,提交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申请表,经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对雨花台区社会经济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经相关部门认定、教育局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其他条件的照顾对象子女入学需到区教育局小教科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报名时须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相应照顾类别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日程安排】

4月13日,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公布后,相关学校方可启动招生工作。

4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对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材料(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面谈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

4月23日至5月4日,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宣传、报名登记工作。

5月4日,各小学发布招生通告,在学校门口公示栏、校园网及其学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公告,告知辖区家长具体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要求等。

5月5日至5月6日,民办小学组织招生面谈工作

5月12日至5月13日,各小学学区生入学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监护人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报名时,要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该学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5月16日前,各小学上报《2018年一年级学区生一览表》。

5月25日前,区教育局公布实行电脑派位与多校划片试点学校空额摇号的计划。

6月3日至6月4日,小学新生填报热点学校与多校划片学校的电脑派位志愿。

6月15日(周五),发布《关于做好雨花台区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6月23日上午,区内热点公办学校与多校划片学校电脑派位。

6月24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2日至7月4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关报名点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各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施教区范围】

学校

施教区划分情况

实验小学

雨花西路两侧1号至121号:普德村、普德花园、能仁里1—3号、能仁里一村、四季经典、四季阳光;129号;134号至220号;包括中华新村、钱家村、安德里1—30号;222号开始至菊花台公园。

小行路15号、16号(警官学院):安德里、龙福花园、龙福山庄、枫情国度·尚园、君悦城市花园、名门公寓、德安花园、安德门居委会、工农村;先锋公寓。

安德门大街11号:地质勘察院。

雨花东路两侧至卡子门,含雨花村(养回红村)、晨光巷、西羊巷、爱涛逸珍公馆、机电花园、花雨南庭。

长虹南路两侧:单号从391号至449号;双号含310、318、324号;含南窑岗村、锦虹美苑、绿岛华庭、观云国际、观樾公寓、北窑岗村(含德盈国际)、长虹新寓、凤凰和美、雨虹雅苑、亚东国际。

凤台南路两侧由应天花园至梦都大街。

长虹路两侧至西云村铁路道口以西。

雨花路铁路以南。

共青团路

小学

雨花新村:共青团路1-5村;能仁里16号大院、能仁里二村、能仁里三村;共青团路两侧:含原共青团路11号、花好月苑、雨麓花苑,邓府山村、邓府苑、公交四公司、望江矶、长发诸公。

雨花

外国语小学

雨花南路以南、卡子门大街以西、软件大道以北、花神大道以东地区,含玉兰山庄、康盛花园、翠竹园、翠岛花城、花神美境、郁金香花苑、锦明家苑(郁金香路12号)、玉兰小区(郁金香路16号)、君悦湖滨、泰龙家园(郁金香路20号)、君子兰花园(郁金香路22号)、阅城国际、宏图上水园、蓝筹谷。

雨花外国语小学花神庙分校

雨花台区辖区内,机场高速以东,软件大道以南,卡子门大街以西:含双龙嘉园、大桥机器厂宿舍等。

雨花台中学春江校区(小学部)

春江新城、蓝岸尚城、翠岭银河(非铁心桥各村居民)、万科金色里程、人才公寓(过渡学区)、小村经适房。

小行小学

小行路单号从27号(金蕊家苑)开始至结束,双号自18号(警犬研究所)开始至结束:含小行社区、菊花社区、康润园、时光澔韵、名城世家、柏阅澜庭、警犬研究所宿舍、消防中队宿舍、琥珀花园、恒大华府、金浦翡翠谷、中南锦苑。

铁心桥小学

铁心桥街道原各村;莱蒙水榭阳光(过渡学区);

景明佳园

小学

景明佳园小区

梅山第二

小学

梅山街道矿区部分:梅欣社区、梅岭社区(含梅苑小区)。

西善桥小学

西善桥街道各村,含油坊社区;七彩星城、贾西新苑等;古遗井社区;西善桥社区;福润社区。

实验小学

善水湾分校

善水湾小区、映月溪山。

雨花外国语小学西善花苑分校

西善花苑;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含西寇社区,天后社区。

岱山实验

小学

岱山经适房片区。

古雄小学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南、宁芜铁路以东地区,含新建社区(部分):新建公寓、新建一村及原有未拆迁的11个村民小组;建通社区:建绿新苑;绿洲社区:绿洲新村;永安社区未拆迁13个村民小组,已拆迁村民小组按照安置地就近入学,未安置则按原学区入学;

板桥新城管委会所属部分地区,新林社区(部分):新林芳庭、古雄新居、朗诗绿色街区、金域华府。

板桥小学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北地区,含板桥社区:板桥新村、向阳雅居、胜利南苑、板桥秀苑及西来、胜利、杨戴3个村民小组;含三山社区:朝阳西苑、静华公寓;驻地单位:中冶实久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宿舍、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解放军工兵仓库范围。

板桥新城管委会所属部分地区:古雄社区:原有村组;大方社区:大方村(未拆迁部分);柿子树社区:原有村组。

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部分地区:近华社区:潘窑二组、五胜一组、金叶花园小区、锦华新城小区。天保社区:刘一组、刘二组、南奥新居、梦幻家园、凤凰美地(过渡学区)、石林大公园(过渡学区)。

梅山第一

小学

梅山街道所属生活区部分,含中兴路社区、上怡新村社区、梅清苑社区。

板桥街道江大线以南、宁芜铁路以西部分,含孙家社区:新建雅苑、梅苑新村、永安花苑及未拆迁的5个村民小组(史家、李山头、王村、西家庄、合面);新建社区(部分):乔家庄、钟家岗。

力学小学金地自在城分校

金地自在城。

金陵华兴实验学校(小学部)

宋都南郡、富力尚悦居。

浦口区

小学招生

报名要求

(一)关于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1)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在本施教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2)儿童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和母亲户口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内,到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学校安排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1)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六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关于特殊儿童

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少年可到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少年可到南京市聋校就读,上述儿童少年经教育评估诊断,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也可以申请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市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原则上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浦口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儿童防疫免疫证明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暂住地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具体信息详见附件4)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相关学校就读。

【公办小学招生】

所有公办小学按施教区报名入学,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5月12日至13日到所属施教区小学办理子女报名登记手续,代招的先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后期根据代招学校的学额情况和学生家庭户籍、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人民小学因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自2016年秋季起暂停招生,人民小学原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户口在2018年4月13日前已迁入本施教区)由财八路配建小学(暂定名)、巩固三号地配建小学(暂定名)、江浦实验小学代招(人民小学原施教区不变,待新校建成后根据规划再行确定)。旭辉银城白马澜山小区现属新世纪小学施教区,在浦口区实验学校、江浦实验小学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可代招该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财八路配建小学(暂定名)、巩固三号地配建小学(暂定名)从一年级起开班。

【民办小学招生】

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小学的招生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日程安排及联系方式

4月13日,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4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对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材料(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面谈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

4月23日至5月4日,民办学校完成报名登记等工作。

5月5日至6日,民办小学组织招生面谈工作。

5月12日至13日,全区统一组织小学一年级新生现场报名登记(5月1日起,幼升小网上报名登记系统将开通,届时请关注浦口教育信息网:www.pukou.gov.cn/zjpk/zfzcbm/jyj/。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先在网上根据施教区选择所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所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先在网上选择暂住地所属街道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所属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5月25日前,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热点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和电脑派位计划。

6月3日至4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3日上午,区内热点公办学校电脑派位。

6月24日前,民办小学录取完毕。

6月24日,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8月10日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举报电话:58187315、58882173

(一)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其就读小学组织升学报名。跨区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南京市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二)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初中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就近入学。

1.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1)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在本施教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2)毕业生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和母亲户口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安排入学:

(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在原施教区初中报名。

(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内,到所在地的施教区初中报名。

(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初中安排就读。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初中就读。

(三)有参加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初中电脑摇号需求的学生,于6月10日至11日到所在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摇号志愿表,跨区借读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写电脑摇号志愿表。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市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原则上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学籍证明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暂住地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具体信息详见附件4)登记,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在相关学校就读(已经在我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派位到相关初中学校就读)。

【公办初中招生】

在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前提下,保证在本区小学毕业的毕业生全部升入对应初中。区教育局发给在本区小学毕业的毕业生《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预派位通知单》,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要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浦口区实验学校初中部从七年级开班。

【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2018年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仍为2:8。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

按市局《南京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8】3号)执行。

4月13日,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4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对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材料(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面谈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

4月20日至21日,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4月23日至5月4日,民办学校完成报名登记等工作。

6月2日至5日,小学毕业生在各自小学参加小升初报名。

6月10日至11日,小学毕业生填报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

6月20日前,全市民办初中完成招生面谈工作。

6月23日上午,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6月24日,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6月30日,各小学到区教育局领取初中学校义务教育预派位通知单。

7月1日,南京外国语学校英语能力面测。

7月15-17日,各初中接受预派位学生入学登记。

8月10日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举报电话:58186321、58882173

浦口区2018年义务教育

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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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江浦实验小学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东门桥沿城南河北上至沿山大道以西(含白马山庄、碧云山庄、江城人家、象山花园);东门桥沿文德路(区政府一边)至凤凰大街以北;凤凰大街(江浦人民法庭一边)到凤凰瀑布到公园南路到中圣街至公园北路江浦第二家具厂东侧路(公向巷)以东,继续沿江浦第二家具厂东侧路(公向巷)至碧云山庄和江城人家间的巷口以东区域;凤悦天晴。

浦口区实验学校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通宇林景雅园、九月森林;钱塘望景、香山湖别墅区;白马社区的新民组;花卉大道(宁滁快速通道)以西,龙华路以北,沿山大道以南,海院路以东区域(熙龙山院、融侨观邸、揽月山庄、阅景龙华、海都嘉园、铂宫等)。

新世纪小学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312国道以北,狮山路以南,沿城南河南下至312国道以东;白马路到珠江路以西(除凤悦天晴)。

珠江小学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东门桥沿城南河至宁合高速以西,东门桥沿文德路到浦乌路与312国道交界以南,宁合高速以北;凤凰大道以西、中圣街以东、文昌路以南(凡星菜场)区域。

人民小学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中圣街与文德路(文峰商场一边)十字路口,沿文德西路至312国道与浦乌路交接处以北区域;东起中圣街十字路口至文昌路(江浦招待所一边)、凤凰大街到凤凰瀑布(凤凰幼儿园一边)到公园南路到中圣街沿健康学院至沿山大道以北区域(包括响堂村、八里村、雨山美地、北江豪庭等),公园北路到江浦第二家具厂东侧路(公向巷)至碧云山庄和江城人家间的巷口以西区域。

城东小学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龙华路以南,珠江路(雍雅园一边)以东和312国道以南,彩虹桥沿城南河到江边以东区域(浦口行政区区域内)。

行知小学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华光社区(原华山村)、新合社区、老虎桥社区、巩固社区(巩固社区指的是以宁合高速为界,以南地区为行知小学施教区,具体指庙东村民组、东华村民组、雍庄村民组)。

高旺小学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高旺社区、西江口社区,桥林街道兰花塘社区原马骡村。

永宁小学

施教区范围:永宁街道张云小区、傅云小区,侯冲社区、永宁社区、东葛社区(原东葛村)、老山社区,大埝六组、七组,高丽慈悲营组,联合社区(东埂组、黄庄组、宋庄组、共兴组、三章组)。

车站小学

施教区范围:永宁街道东葛社区(原车站村)、友联社区(原双圩村、原友联村8—12组)、青山社区(除原河北组)、西葛社区、车站工区。

大桥小学

施教区范围:永宁街道大桥社区、联合社区(除东埂组、黄庄组、宋庄组、共兴组、三章组)、青山社区(原河北村)、友联社区(原友联村1-7组)。

高里小学

施教区范围:高丽社区,大埝社区3组、5组、8组、9组,永宁街道姚吴庄,大桥林场。

汤泉小学

施教区范围:汤泉街道滴水珠社区、泉东社区、九龙社区、高华社区、金泉社区、三泉社区、泉西社区、陈庄社区、瓦殿社区、新金社区,汤泉农场。

龙山学校(小学部)

施教区范围:龙山社区、龙井社区、龙华社区、大黄社区。

星甸小学

施教区范围:星甸街道星兴社区、万隆社区、解放桥社区、石窑社区、后圩村、十里村。

石桥小学

施教区范围:星甸街道的汤集村、双山村、石村村、山西村、九华村、高庙村、王村村和石桥社区。

乌江学校(小学部)

施教区范围:桥林街道林蒲社区、桥北社区、双云村、五一村(除小马组、木山组)。

乌江小学

施教区范围:桥林街道周营社区、茶棚社区、南一社区、林山社区、河南社区、五一社区(小马组、木山组),林东社区(除原百顺一组、二组、三组、芦苇组、西埂组)。

桥林小学

施教区范围:桥林街道林东社区原百顺一组、二组、三组、芦苇组、西埂组)、西山社区(上单组、下单组)、石碛社区(原南二社区小李组、泉水组、付山组、山根组、胜利组)、百合社区、勤丰社区(姚庄组、东杆组、花园组)、兰花塘社区(原地庵村、原兰花村)、明因寺社区。代招双垅社区、滨江社区。

陡岗小学

施教区范围:桥林街道西山社区(除上单组、下单组)、勤丰社区(除姚庄组、东杆组、花园组)、双庙社区、、高汤社区、福音社区、七联社区、刘公社区、原南二村(除小李组、泉水组、付山组、山根组、胜利组。)

财八路配建小学(暂定名)

施教区范围:万科璞悦山、万科金色半山、华府国际、明发香山郡(待该区域路网建设完毕以后,再行精确描述)。

巩固三号地配建小学(暂定名)

施教区范围:宁合高速以东,城南河以南,浦云路以西,光明路以北。

初中

浦口二中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南起城南河入江口(浦口区行政区区域),沿城南河到东门桥以西;东门桥沿文德路(苏果一边)到凤凰大街以南;沿凤凰大街至凤凰瀑布(凡星菜场一边)到中圣街往黄山岭路至七佛寺以西区域;西至312国道与浦乌路交界处。

浦口三中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狮山路以南,花卉大道以西,龙华路以北;珠江路(珠江派出所一边)以西;珠泉路(珠泉花园一边)到彩虹桥以北;沿河滨路(城市花园一边)至东门桥以东;东门桥沿文德路(区政府一边)至凤凰大街以北;凤凰大街(江浦人民法庭一边)到凤凰山瀑布(凤凰花园一边),沿公园南路至中圣街(凤凰山公园一边)到黄山岭路至狮山路以东(钱塘望景花园一边)区域(除钱塘望景)。

浦口四中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珠江路以东,龙华以南,浦口大道至长江隧道(浦口行政区区域)以西;珠泉路(浦珠花园一边)至彩虹桥以南,彩虹桥沿城南河至入江口以东(浦口区行政区区域)。

行知中学

施教区范围:江浦街道高旺社区,西江口社区,虎桥社区,新合社区,巩固社区(宁合高速以南,团结路以西地区)。

汤泉中学

施教区范围:汤泉街道泉东、泉西、瓦殿、三泉、金泉、九龙、高华社区。

龙山学校(初中部)

施教区范围:汤泉街道龙山社区、龙井社区、龙华社区、大黄社区。

乌江学校(初中部)

施教区范围:乌江学校(小学部)、乌江小学施教区。

桥林中学

施教区范围:桥林小学、陡岗小学、双垅小学施教区。

星甸中学

施教区范围:星甸小学施教区。

石桥中学

施教区范围:星甸街道石桥、王村、九华、山西、石村、汤集、双山、高庙社区。

永宁中学

施教区范围:永宁小学、车站小学施教区。

大桥中学

施教区范围:永宁街道高里、大桥、联合、大埝、永宁、青山社区。

浦口区实验学校初中部